72岁的李奶奶早年丧子,之后老伴去世,无兄弟姐妹,自己又得了老年痴呆,孤寡无依,怎么安顿接下来的生活成了大问题。
但让人想不到的是,这个时候,竟然出现了两个侄儿争夺李奶奶的监护权,为了得到李奶奶的监护权,两个人还上了法院。
独生子和老伴相继去世自己又得了老年痴呆
李奶奶的独生子早在年就不幸过世了,此后她和老伴相依为命。
上了年纪后,考虑到看病方便,老两口把名下的一套房改房过户给了亲戚,两人一起医院,互相照应。
李奶奶身体不大好,年就因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多发性脑梗死入院治疗,年再次病发,还有心脏病、下肢动脉硬化等疾病。老伴在的时候,还能照顾她,可年11月,老伴因为癌症,先去世了。
老伴临终前也没有留下遗嘱,只给李奶奶留下了两张银行卡,两张卡里有存款20余万元,算是二老的全部财产了。
李奶奶的父母、姐弟均已过世,因为年事已高,她的身体每况愈下,不仅生活不能自理,还得了阿尔茨海默病,也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。
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,无儿无女无老伴无孙辈,李奶奶接下来的日子怎么过?
一个侄儿起诉到法院想成为李奶奶的监护人
小马是李奶奶老伴的侄儿,今年30多岁,家住萧山,他时不时会去看望李奶奶。
按照他的说法,伯父伯母(李奶奶老两口)和他的关系还不错,伯父还在的时候,他偶尔也会过去探望老两口,给他们带点水果和营养品。伯父伯母可能是早年丧子的缘故,对他也颇为亲切,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。
“伯父得癌症也是突然间,前一天看起来还好好的,过了一天一下子不会说话了。”小马说,伯父离世后,伯母(也就是李奶奶)医院疗养,由医院工作人员照顾日常起居,每个月住院费和生活费加起来元左右。
因为李奶奶患病后意识不清,无法支付相关费用,所以从年12月至年8月,住院费都是小马掏钱垫付的。
“一共付了2万多块钱。”小马说,自己本身收入也不算高,经济能力也有限,如果要继续照料李奶奶,最好是能够使用伯父留下来的存款和退休金。
去年9月,小马起诉到萧山法院,申请成为李奶奶的监护人。
又出现了另一个侄儿
也想成为监护人
不过,令小马没想到的是,他提出申请之后,李奶奶娘家出现一个姓王的亲戚,也向法院申请,想成为李奶奶的监护人。
小王是李奶奶弟弟的儿子,比小马大两岁,在杭州上海两地经商,平时长住上海。
小王说,医院去看过姑姑(也就是李奶奶),医院的医疗设施和治疗条件都太差,将姑姑留在那里无异于“等死”,如果他担任监护人,可以将李奶医院接受治疗和照料,提高李奶奶的生活质量。
两个侄儿对李奶奶的监护权展开争夺小王和小马各执一词,都不愿让步。
原本,谁来当监护人可以由李奶奶来选择,可李奶奶病情较重,已经不能正常辨识和交流。
作为监护人,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、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,也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,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。也就是说,谁成为李奶奶的被监护人,就可以处理李奶奶的存款和退休金。
谁更能照顾好老人,给老人一个安稳的晚年?
法官展开细致调查,街道社区居委会提供了很多资料——小王在杭州和上海都有房子,经商收入也不错,从经济能力上来说较小马有优势;小马长住萧山,正常上下班,较小王更有时间照顾老人。
那么,能不能两个人同时担任李奶奶的监护人?从双方接触的过程来看,小王和小马对李奶奶的治疗方案和生活安排想法差异很大,如果两人同时担任监护人,日后难免会产生矛盾和摩擦,影响李奶奶的治疗和生活。
小马做了这件事失去了监护权就在案件还在审理的时候,发生了一件让大家意外的事——小王本已将李奶医院治疗,可小马为了争监护权,不顾李奶奶行动不便,擅自做主,医院接回到了居委会。
在法官看来,小马的这一行为显然违背了有利李奶奶健康的原则。
按照法律规定,法院在指定监护人时,应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。审理时要综合考量各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、经济条件、照顾意愿,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,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,并考虑到各申请人照顾被监护人的出发点,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。
从有利于李奶奶医疗健康的角度考虑,且居委会认为小王经济能力上较有保障,客观上作为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较为妥当,6月12日,法院作出终审判决:认定李奶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指定小王为李奶奶的监护人。
怎么确保老人得到真心实意的照顾?为了确保监护权人不是冲着老人的钱来的,而是真心实意照顾老人,李奶奶的银行账户由社区保管,涉及到照顾老人的合理开销,小王可凭发票到社区报销,不合理或有问题的开支,社区可以拒绝报销。
社区往后也会定期对李奶奶的情况进行走访,如果小王没有照顾好李奶奶,社区、小马可以持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,要求更换监护人,没有其他合适监护人的,由社区负责监护。
小马没有提出异议。小王也表示,自己会全心全意善待李奶奶,让老人安心养老,萧山法院审结了这起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案件。
来源:都市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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